昨天去嘉義參加一個記者會,
主辦的單位從北部來,來頭不小,
在地的也是大頭目級的,
我們有幸從旗山被邀請到嘉義當貴客(因為特殊),
不過也有可能是當地人叫不動,
只好請我們幫忙?(但願是前者)
所以順便載阿財伯(旗山茂伯)一起去玩。
那是一個叫「創意文化園區」,
經營期程一個月又六天,要燒掉五百萬。
昨天晚上拿到一本商圈的刊物,裡面也講到創意經濟.....
現在很多東西、地方、刊物,都爭著用「創意」兩個字,
創意無所不在,
彷彿有創意的東西就一定能叫好叫座?
其實這是一個從學術界跑出來的怪物,
我在這個領域那麼久了,什麼不負責任的創意都看過了,
創意在學術界混不下去,跑到實務界來,
「......,一定要有創意,才能.....」這是很多專家的口吻,
如果沒有創意,就不能混下去似的。
有創意當然是很好,但是不應該排第一位,
第一位應該是價值,不管是實體的還是心理的,
有價值(有用)的始終比創意重要,
有用的但是沒創意,還是要比有創意但是沒有用的東西好,
別被創意嚇到,創意是某些人用來A的口號、手段,
先請他創造些有價值的東西出來,
才能讓人相信他的創意是真的能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