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6月4日 星期三

園區工作事項建議修改內容

園區原本的工作契約內容雖然不多,讀起來卻有點不順,
歸納之後看起來簡單多了,請各方多多指教

1. 維護委託標的環境之公共衛生安全,並支付委託標的環境之管理費。
2. 規劃生活、文化、教育、藝術等相關活動並與社區連結。
3. 善盡空間管理以利各界運用。
4. 建立文化觀光旅遊服務機制。
5. 其他相關業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