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8月7日 星期四

文化與產業

文化與產業

高雄大學 朱能榮教授

文化是有歷史性的,經過時間的累積讓藝術文化轉化成可觀的產值,歐洲擁有豐富的人文背景以及藝術作品,靠著對自己國家的藝術愛護與保存,進而發展文化產業,成為全球文化產業發展最為進步的一個地區。

事物之所以有藝術感,是因為整體的造型能夠讓人感動,能夠讓人動情,也就是在欣賞時能夠引發心中的悸動,在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同時,這個關鍵性的因素之一,一個成功的文化產業必定要具備這個因素,再加上一個全面性的規劃才能有效的發展。

目前台灣政府發展文化創意產業沒有重視到文化的藝術性,精緻度不夠,只重視產業而沒有重視文化,能夠發展成文化產業的文化,絕對不是普羅大眾的生活文化,一定要夠精緻、有藝術感或者讓人能夠動情想要擁有,才是文化產業應該有的方向。

一個文化能夠產業化,不只要光榮的文化背景,更要藝術打動觀感,如何將原有的傳統文化,運用藝術的手法,讓整體的造型看起來更為精緻,讓人動情,是需要時間去累積的。如果一個傳統的建築,用不精緻的手段破壞了整體觀感,這種方式不是一種發展,而是一種傷害。例如旗山老街上的招牌,如何統一,又能夠考量到不破壞整體建築景觀,這就是一個以後發展老街景觀文化需要注意的地方:不要破壞了原有的美感。

台灣目前越來越重視古蹟的維護和保存,旗山有老街以及小火車站等舊景觀建築,我們應該好好的思考在運用創意發展這類舊景觀文化的同時,兼顧老建築的藝術價值,讓整個旗山在時間的累積之下不斷的增值。

成功的文化創意產業,賣點不在於產品本身,而是產品背後的故事性以及藝術性,但是如何成功包裝、做整體的規劃與行銷,而不再只是注重眼前的利潤,創造永久的價值,這才是文化創意產業的真正價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