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12日 星期五

皮皮故事徵選活動正式開始!

皮皮故事徵選活動正式開始

一、 活動主旨:白雪公主、巴冷公主、鎖麟囊,童話故事中的主角,緊緊吸引著小
朋友的注意,趣味橫生的內容更是為童年生活增添許多的笑容,旗山生活文化園區希望
能邀請所有的民眾,一起為小朋友創造屬於在地的兒童故事,參賽入選作品,未來將改
編成故事劇並舉辦巡迴公演,推廣旗山的文化形象與內涵。
二、 指導單位: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。
三、 主辦單位:高雄縣政府文化局。
四、 承辦單位:社團法人高雄縣旗山鎮形象商圈促進會。
五、 徵件期間:即日起至98年1月31日。
六、 徵件對象:本國國民。
七、 徵件主題:以旗山吉祥物「皮皮」為主角的兒童故事。
(有關皮皮的介紹請上園區首頁查詢皮皮的故事)
八、 徵件內容:傳達向上向善的精神為主題的兒童故事,不拘新編或改寫,內容需
與旗山有關。
九、 文稿格式:3000字以內,電子檔請一律以A4直式橫書14級字編寫,手寫稿請以
600字稿紙正楷工整書寫投稿。
十、 收件方式:
請以郵寄(郵戳為憑)、email或現場繳件擇一方式,將報名表及參加甄選之作品繳交
至:
旗山生活文化園區
收件地址:高雄縣旗山鎮文中路7號 聯絡人:陳良鎮先生
電話:07-6628868 收件電子信箱:cs.cp@msa.hinet.net
十一、 獎勵辦法:
第一名 (1名)頒發獎狀一幀,獎金5,000元
第二名 (1名)頒發獎狀一幀,獎金3,000元
第三名 (1名)頒發獎狀一幀,獎金1,000元
佳 作 (5 名) 頒發獎狀一幀,獎金 500元
十二、 結果公告、領獎
預定於98年2月28日前公告於旗山生活文化園區網站,得獎者個別通知至元區領
獎。(網址:http://clcp.kccc.gov.tw)
十三、 注意事項:
(一)展出及版權:得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公開展出。所有得獎作品、版權皆屬主辦單位
及文建會所有,主辦單位及文建會得作各種形式之運用,不另支稿費及版稅等。
(二)得獎作品凡有抄襲、模仿或侵害他人著作,若經檢舉,主辦單位即取消得獎資格並
追還獎金,一切責任均由參賽者自負,所有作品恕不退還,請自留原稿。
(三)每人參賽作品以二篇以內並且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,為確保參賽作品權益,親繳或
郵寄作品請妥為包裝,勿折疊並避免污損。
(四)書面作品不得出現作者姓名或記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