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9月7日 星期日

商圈的園區的社區服務

商圈經營園區,園區由我負責,
不過好像負責的範圍不只是園區內,
社區裡的大小事,大家都會跑來告訴園區,
不知道是哪一個夭壽颱風把鼓山公園上的皮皮佈告欄吹倒了,
陸續有人來向我們反應,可能是皮皮佈告欄主要是商圈在用。

我去戡察了一下,發現佈告欄的腳鏽蝕嚴重,都已經斷掉了,
要接回去恐怕有困難,只好求助鎮公所建設課。

李課長很客氣回答:「經費目前有困難,可以先把它搬去倉庫放著嗎?」

我想不要為難人家,希望它可以趕快恢復漂亮,只好這樣囉!

回來又想,旗山車站後面那座以後可能用不到,
可以搬到鼓山上,所以計畫把車站那一座移到鼓山上。
和總幹事討論之後,可以用商圈的費用來做這件事,
我想是合理的,因為它雖然是鎮公所的財產,
卻一直是商圈在用,所以商圈其實是負有維護的責任。

當我發現問題時,習慣上總會想一些解決辦法,
雖然不一定有效有用,但是起碼提供了一些選擇、方向。

每天打工作日誌,最忌諱的就是記流水帳,
我一直會想今天的工作內容改善心得是什麼,這才是有價值的。

台灣需要的不是發現問題的人,而是知道如何解決並且去做的人,
與大家共勉。